2014年12月6日,社會學系喻晨學術沙龍舉行第五次活動。
2012級博士楊哲對他的博士論文的一部分内容進行展示。首先彙報人講述了農民建造小産權房動機研究的背景和意義,用具體案例描述農村建造小産權房的過程和存在的問題;其次,對研究中的調查對象、抽樣方法和資料的收集過程進行介紹,詳細解釋因變量的構成和自變量的選取依據;最後,通過多元回歸分析中的四個模型和交互分析中的兩個模型數據,總結研究得出的結論。
彙報結束後,同學們和老師圍繞研究内容提出一些問題和建議:
2010級博士章洵對整個研究成果提出五個問題:1、問題的提出不夠清楚、明晰;2、制度預期、合法性認知等重要的自變量是否應該先進行一下解釋?3、文章對因變量維度進行了賦分,但是維度不一樣,為什麼要進行加總?自變量中小産權房的政策認知與對合法的認知兩者之間有很強的相關,是否會存在多重共線性問題?4、結論和中間的分析對應有些矛盾;5、變量名稱即概念,是否有理論來源?
2012級博士孫紅玉對因變量和自變量怎麼體現制度預期和合法性認知提出疑問。
2012級博士孫新華講述了小産權房的概念,認為其症結可能在于國家和農民的節點上。在文章的呈現中,可能還要通過部分定性内容進行闡述。
2014級博士薛軍對研究提出了三個問題:1、研究假設是什麼,文中表述不清楚;2、研究的問題比較模糊,“小産權房”怎麼界定?3、是否考慮到地理位置差異,調查地區是否遠離城市,其建房動機存在差異。
2013級博士羅豔和劉丹對因變量的合成存在疑問,認為定類測量層次變量如何進行強度差别的賦分,不同建房行為怎麼可以相加而得到一個合成的因變量;同時她們提出了文章中存在的一些表述和邏輯問題。
同學們的讨論之後,王茂福教授指出彙報人研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并提出如下修改意見:1、動機、制度預期、社會和諧感知、社會追随等變量名稱要認真考慮,變量名稱的概括需要與問卷上的提問内容保持一緻;2、樣本抽樣并未采取随機抽樣,那麼是否可以進行顯著度分析?3、合法性是否是建房強度的關系,需要認真思考;4、因變量中應該有“這個農戶建了幾套房子”的問題,建築類型中農戶可以建高層嗎,需要再思考一下6、模型結構前面用“實證”兩個字不合适;7、引言部分怎樣提出建研究的問題還需要進一步訓練。最後,王茂福教授高度肯定喻晨學術沙龍的意義和價值,呼籲更多同學積極參與進來,分享研究成果,在展示和讨論中不斷學習、進步。
楊哲積極回應同學們和老師提出的問題,對大家提出的問題和建議表示非常感謝,他将對博士論文的這部分内容做進一步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