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8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充分發揮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激勵作用,根據教育部财政部關于印發《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方法》(教财[2014]1号)和《6774澳门永利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管理辦法(試行)》(校研[2014]17号)文件精神,現将我院2018年評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由中央财政出資設立,用于獎勵表現優異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全脫産)研究生。研究生在取得學籍後,每學年可申請一次國家獎學金,碩士研究生申請年限不超過各院(系)确定的學制度年限;博士研究生申請年限不超過4年;直博生申請年限不超過5年。
當年畢業的研究生不再具備申請資格。
二、評選時間:
2018年9月21日——2018年10月24日
三、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嚴格按照《6774澳门永利國家獎學金評選細則》。
四、評選程序
(一)研究生申請
研究生在2018年9月26日—10月9日期間,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見附件一,正反打印),“申請理由”應從研究生思想品德、學習成績、科研和創新實踐成果及發表論文(含題目、期刊名、頁碼及收錄情況)等方面闡述,“推薦人”原則上由導師簽字。并将審批表和評獎所需證明材料(原件、複印件)交至東七樓316學工組。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學院将不予受理。
(二)院系評審
2018年10月12日前完成初評工作。評審委員會成員在履行評審工作職責時按照《6774澳门永利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管理辦法(試行)》(校研[2014]17号)規定遵循平等原則、回避原則、公正原則和保密原則。
(三)獲獎結果公示
公示時間:2018年10月12日—10月17日
(四)獲獎者網上申請
國獎獲得者在2018年10月12日—10月17日登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統http://yjs.hust.edu.cn/ssfw/login.jsp,在線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不需要再打印。
(五)導師、院系審核
導師應在2018年10月18日-10月19日,登陸“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http://yjs.hust.edu.cn/ssfw/login.jsp進行審核,學院審核通過後,提交研究生院審核,并下載彙總表。
(六)學校審核與公示
學校對二級單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推薦名單進行審核。研究生院收到材料核對無誤後也将在系統内進行全校範圍内的公示,公示期結束後不再受理投訴,待各單位完成上報後,将評審結果及相關材料報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審批。
(七)材料提交與上報
評選上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應于2018年10月13日—10月22日之間提交以下材料至957802271@qq.com(蘇彤):
電子材料
1、國家獎學金推薦研究生個人展示材料,材料要求詳見(附件二);
2、國家獎學金推薦研究生成果證明材料制作成PDF文件一份,以“院系代碼+學生姓名+成果展示”命名,要求見(附件三);
待學校公示審核完畢後再次登陸系統壓縮上傳。
(七)社會公益:“四個一”回饋社會回饋母校
1、做好一次分享:面向院系或全校學生做一次成長經驗分享,将國家學校的資助政策和自己的科研、學習和成長經驗與其他同學分享交流;(提供活動的宣稿和照片)
2、講好一個故事(附件四):以講故事的形式描述自已獲獎的心路曆程,以圖文、文字、歌曲或小視頻等等,提交形式不限;文件命名規則:學号+姓名,2018年11月30日以前以院系為單位發送至郵箱:gszz@hust.edu.cn,
3、參加一項實踐:在校期間至少參加一次學校或者學院組織的政府或企業走訪實踐活動,或者參加一項挂職鍛煉項目;
4、幫助一位同學:利用自己的專業能力,幫助學業有困難的同學完成學業,共同進步。
具體安排見下表:
時間 |
評選進度 |
名額 |
9月25日 |
發布評獎通知、評獎細則 |
博士:1個 碩士:4個 注:2018年碩轉博學生以碩士身份參評 |
9月26日-10月9日 |
提交《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各類獲獎、論文、專著等相關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
10月10日-10月12日 |
公開答辯 |
10月12日-10月17日 |
答辯結果公示; 獲獎學生在研究生系統中申請 |
10月13日-10月22日 |
導師、院系在研究生系統中審核通過獲獎學生國獎申請; 獲獎學生提交個人展示材料 |
6774澳门永利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