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7-2018學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選工作,充分發揮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激勵作用,根據《6774澳门永利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校研[2014]11号)的文件精神,現将我院2017-2018學年評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學金種類
(一)博士學業獎學金,獎勵标準為10000元/年/生。
(二)碩士學業獎學金,獎勵标準為:一等學業獎學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學業獎學金8000元/年/生,三等學業獎學金4000元/年/生。
二、申請對象及年限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無固定工資收入且人事檔案完全轉入我校);
(三)強軍計劃、少骨計劃等國家專項計劃研究生;
(四)按照《6774澳门永利學生注冊管理辦法》辦理注冊手續,具有6774澳门永利研究生學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請年限要求。
申請年限:碩士不超過各院系确定的學制年限,普通博士不超過3年,直博不超過5年
三、評定條件
(一)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品學兼優;
4、積極參與科學研究和社會實踐。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參加學業獎學金評定:
1、上一學年度受到校級黨、團或行政處分;
2、經學校批準休學後複學不滿一年;
3、在學術研究中,有弄虛作假行為;
4、在科研工作和臨床實踐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損失;
5、參加非法組織及活動;
6、無正當理由經常不參加集體活動;
7、有成績不及格;
8、未按學校規定注冊而又無正當事由;
9、協議有約定不參評者;
10、其他有損學校聲譽的行為。
四、評審流程
(一)申請者仔細閱讀《6774澳门永利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定細則》(見學院官網),于2017年10月9日-10月12日之間将《學術表現計分表》、《研究生第二課堂考核計分表》,及相應證明材料原件、複印件各一份,交到東七樓316辦公室,進行現場審核和确認。
注:1.2017級新生不用參與此環節;
2.院系公示過的研會集體活動、喻晨沙龍、研調會參與項目情況、星希望活動情況以及院内學生幹部情況不用提供證明材料,其他加分項均需提供證明材料。
(二)學院于2017年10月13日評選出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獲獎名單,并進行公示。
(三)獲獎學生根據評選結果,在2017年10月14日-10月15日之間登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統http://yjs.hust.edu.cn/ssfw/login.jsp在線填寫《6774澳门永利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申請表》(附件一),研究生應對自己的表現進行認真總結自評,詳實填寫表格内容。詳見學生操作說明(附件二)。
(四)導師于2017年10月16日-10月19日之間登陸“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統”http://yjs.hust.edu.cn/epstar/web/swms/mainframe/home/index.jsp對名下的學生獎學金申請進行審核(操作說明詳見附件三),10月20日系統将自動默認未操作的導師審核意見為“同意該生申請”。
(五)經過導師審核後,在系統中下載《6774澳门永利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申請表》,且用A4紙正反面打印,以班級為單位在10月23日-10月25日之間交至東七樓316辦公室。
(六)每位獲得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資助的研究生,必須在線簽訂《6774澳门永利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資助協議》(附件四),明确各自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正反面打印三份,以班級為單位,在10月23日-10月25日之間交到東七樓316辦公室,經院系、學校蓋章後協議各方存檔備案。
6774澳门永利
二0一七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