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2014〕18号
為鼓勵在校研究生刻苦學習,奮發向上,堅持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為學校赢得榮譽,為國家做出貢獻,學校設立研究生知行優秀獎學金,并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管理機構
(一)學校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負責對研究生知行優秀獎學金工作進行總體指導,檢查獎學金的評定和落實情況,審核院系的評定結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挂靠研究生院管理處,辦公室負責研究生知行優秀獎學金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二)院系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制定本單位研究生知行優秀獎學金評定的實施細則,管理本單位的具體評定過程。
第二條 研究生知行優秀獎學金類别
知行優秀獎學金依照評選标準共分為三類:知行優秀一等獎學金;知行優秀二等獎學金;知行優秀三等獎學金。
第三條 申請範圍及年限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均可申請。碩士研究生申請年限不超過各院(系)确定的學制年限;博士研究生申請年限不超過4年;直博生申請年限不超過5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參加研究生知行優秀獎學金評定。
(一)受到黨、團或學校通報批評及警告以上處分;
(二)經學校批準休學複讀不滿一年;
(三)在學術研究中,有弄虛作假行為;
(四)在科研工作和臨床實踐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損失;
(五)參加非法組織及活動;
(六)無正當理由經常不參加集體活動;
(七)前一學年有課程不及格者;
(八)未按學校規定注冊;
(九)其他有損學校聲譽的行為。
第四條 基本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四)學習勤奮,嚴謹踏實,勇于進取,成績優良。
第五條 申請知行優秀獎學金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一)知行優秀一等獎學金
申請研究生知行優秀一等獎學金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中的兩條:
1、學業成績優異,專業排名前15%。
2、學生工作經曆豐富,擔任學生幹部并在當年獲得校優秀研究生幹部榮譽稱号。
3、社會實踐經曆豐富,在政府機關、科研院所、國有企事業單位有挂職經曆,或參加各類實踐活動,得到校外媒體報道。
4、在校級及以上學科競賽或文體競賽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獲得省級及以上比賽個人前5名,團體前3名,校級比賽個人前3名,團體第1名。
5、積極組織或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産生顯著社會影響,得到校外媒體報道。
6、科研創新或創業表現突出。在權威期刊發表1篇以上論文或創辦公司。
7、當年獲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研究生品德模範、研究生十佳黨員、研究生十佳黨支部書記、校優秀共産黨員或省級以上榮譽稱号。
(二)知行優秀二等獎學金
申請研究生知行優秀二等獎學金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中的兩條:
1、學業成績優異,專業排名前30%。
2、學生工作經曆豐富,擔任學生幹部并在當年獲得校優秀研究生幹部榮譽稱号。
3、社會實踐經曆豐富,利用專業知識進行社會調研,積極服務社會發展。
4、在校級及以上學科競賽或文體競賽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獲得省級及以上比賽個人前8名,團體前5名,校級比賽個人前5名,團體前5名。
5、積極組織或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産生一定社會影響。
6、科研創新或創業表現突出。發表1篇以上論文或申請專利。
7、當年獲得校級及以上榮譽稱号。
(三)知行優秀三等獎學金
申請研究生知行優秀三等獎學金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中兩條:
1、學業成績優秀,專業排名前50%。
2、學生工作經曆豐富,擔任學生幹部。
3、積極組織參與公益活動或社會實踐,表現突出并做出顯著成績。
4、積極參加學校、院系組織的各項活動,表現優異。
5、積極進行創新創業實踐,組建創新創業團隊。
6、作風正派,堅持原則,團結同學,熱心為同學服務,并在各項工作中起模範帶頭作用。
第六條 評定時間和獎勵辦法
(一)研究生知行優秀獎學金的評選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每年10至11月進行;
(二)各院系獎學金指标,由研究生院每年下達。獲一等知行優秀獎的研究生享受3000元獎學金;獲二等知行優秀獎的研究生享受2000元獎學金;獲三等知行優秀獎的研究生享受1000元獎學金。
(三)評選步驟:
1、對照評選條件,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請,認真填寫《6774澳门永利研究生知行優秀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2、導師簽署意見;
3、各院系評審委員會組織評選;
4、各院系進行結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學生申訴,公示無異議後,報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審查,并在全校範圍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學生申訴,公示無異議後,報學校審批。
6、研究生知行優秀獎學金獲得者由學校頒發證書和獎學金。
第七條 工作要求
各院系應充分重視研究生知行優秀獎學金評定工作,本着“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評定細則須報送研究生院備案,并在評定學期第一個月内向學生公布。在評定過程中,積極開展研究生思想教育,進一步規範和落實對研究生的各項管理要求,宣傳獎學金的意義,做好解釋工作。
第八條 本辦法自2014年10月評選時開始執行,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原《6774澳门永利研究生獎學金管理辦法》(校研〔2012〕29号)中有關學業獎學金的條款部分仍适用于2014級之前的所有研究生。
二○一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