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2015級本科各學生班:
根據《6774澳门永利普通本科學生學籍管理細則》(校教[2010]52号)和《6774澳门永利普通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校教[2014]10号)有關規定,2015年度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定于本學期末進行,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轉專業申請資格
根據教育部、省和學校招生部門的相關文件精神,對轉專業學生資格作以下限定:
1.确有專長、興趣或因生理疾病需要在其它專業學習的2015級本科生可自願申請;
2.已被确定為國防生、高水平運動員或入學時單列錄取标準的特殊專業(如降分錄取的護理學專業)的學生不得申請;
3.藝術類專業(環境設計、産品設計及播音與主持藝術)學生不得申請;
4.外語類保送生不得申請轉出外國語學院;
5.自主招生選撥考試錄取的學生且高考總分數低于該專業在生源地錄取線的不得申請轉出所在的學院;
6.啟明學院各實驗班、各類拔尖班、英才班、卓越班、工程科學專業和各國家理科基地班的學生不得申請;
7.每個學生隻能申請一個轉入專業(包括校際交流班所屬的專業)。
二、辦理程序及時間要求
1.申請報名。2015年11月16日-30日,學生按照《2015年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信息一覽表》(附件1)要求在本院(系)教務科報名,填寫并提交《6774澳门永利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附件2)或《6774澳门永利本科生校際交流班報名表》(附件3)。
2.資格審核。2015年12月5日前,轉出院(系)負責審核學生報名資格 ,并由分管教學院長(主任)簽署拟同意轉出的意見後,将學生申請表分别送交轉入專業所在院(系)教務科或國際教育學院(報中法班的送交光學與電子信息學院南五樓605室)。
3.名單彙總。2015年12月10日前,轉入院(系)及國際教育學院将《6774澳门永利本科生申請轉專業學生彙總表》(附件4)交教務處學籍管理科。
4.學校考核。2015年12月20日前,教務處負責組織申請轉專業學生的公共課程考核工作。具體時間、地點安排由教務處另行通知。
5.轉入接收。2015年12月30日前,轉入院系負責組織申請轉專業學生的複試、面試等考核工作,結合學生學校考核成績,綜合評定、确定接收學生名單,并報教務處。
6.審核發文。教務處彙總、審核,并報主管教學校領導批準後正式發文公布轉專業學生名單。
三、注意事項
1.各院(系)應成立轉專業工作小組,采取合适方式對轉出和轉入學生進行公正合理的考核,集體決策轉專業工作中的相關事宜。
2.原則上各院(系)同意接收和轉出學生人數比例,均不超過該年級相關專業招生人數的20%。
3.本科生轉專業事關學生的權益,各院(系)應充分重視學生的個性發展和專業選擇,務必将此項工作及相關政策傳達到2015級每一位學生。
4.學生應在充分了解各專業基本情況的基礎上,根據自己的特長、興趣提出轉入專業申請,申請專業一旦得到批準,不得再轉回原院(系)或其它專業。
5.在申請轉專業期間,學生應安心在現專業學習并參加課程的結束性考試。
四、其他說明
本年度轉專業工作總體上仍按以往的方式進行。為了進一步完善轉專業工作,盡可能滿足學生專業興趣和個性化發展需求,提高人才培養質量,2016年度教務處将對《6774澳门永利普通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進行全面修訂。請各院(系)在認真做好本次轉專業工作的基礎上,總結本院(系)在轉專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經驗,并廣泛征集師生對轉專業的意見和建議,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書面意見提交到教務處學籍管理科(聯系人:周老師,電子郵箱:jwc@mail.hust.edu.cn,電話:87542623)。
附件:1.《2015年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信息一覽表》
2.《6774澳门永利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
3.《6774澳门永利本科生校際交流班報名表》
4.《6774澳门永利本科生申請轉專業學生彙總表》
6774澳门永利教務處
2015年11月13日